规章制度

贵阳学院实验室安全工作奖惩实施细则(试 行)

发布者:实验中心  时间:  浏览:2025-06-18 15:37:25



第一章  

第一条 为进一步加强贵阳学院实验室安全管理,强化学校各级领导和教职员工的安全责任,提高各二级单位做好实验室安全工作的主动性和积极性,根据《高等学校实验室安全规范》(教科信厅函〔2023〕5 号)、《贵阳学院实验室安全管理办法(修订)》等文件精神结合学校实验室安全管理实际,特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 本细则所指实验室是指隶属学校或依托学校管理的从事教学、科研等活动的各级、各类实验场所。个人是指教职工、各类聘用人员以及在校学生。

第三条 对在实验室安全工作中成绩突出的单位、个人和实验室给予表彰奖励。对未履职尽责或管理不当、违规操作等工作失误造成实验室安全隐患或发生实验室安全事故的,依据本细则对事故责任人、相关人员及单位追究相应责任。

第四条 贵阳学院实验室安全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组织协调实验室安全表彰奖励和责任认定工作,办公室设在教学设备及实验管理中心(下称“实验中心”)

 

第二章  实验室安全工作评优奖励

第五条 学校每年对在实验室安全工作中成绩突出的单位、个人和实验室给予表彰奖励。具体的评优方案、评优名额和奖励细则由实验中心负责制定,报贵阳学院实验室安全工作领导小组审议批准后实施。

第六条 实验室安全工作评优的种类包括:

(一)实验室安全工作先进单位;

(二)实验室安全工作先进个人;

(三)实验室安全工作先进实验室。

第七条 “实验室安全工作先进单位”由实验中心根据该单位在年度安全工作的整体情况择优审核确定后报学校批复,获奖单位每年不多于5个,发生安全事故的单位一票否决,当年不得参评。

第八条 “实验室安全工作先进个人”、“实验室安全工作先进实验室”由个人或实验室向所在二级单位提交推荐表,所在单位根据其在实验室安全与环保工作中的表现,择优向实验中心推荐,由贵阳学院实验室安全工作领导小组审核评定后批复。

第九条 对于在实验室安全工作中有下列表现的单位,可以参评实验室安全工作先进单位:

(一)领导重视实验室安全工作并有具体举措;

(二)有健全的实验室安全管理体系,相关人员安全管理职责明确;

(三)认真贯彻落实学校的各项规章制度;

(四)按要求定期组织开展实验室安全检查、安全教育培训及演练工作;

(五)二级单位年度内无违反安全规章制度的行为,未发生安全事件或事故;

(六)在实验室安全工作中做出其他突出贡献的。

第十条 对于在实验室安全工作中有下列优异表现的个人,可以参评实验室安全工作先进个人:

(一)积极配合学校各项安全检查工作,并逐项落实整改到位;

(二)积极参与学校组织的各项实验室安全活动;

(三)日常实验室安全工作认真细致,能够及时完成学校要求的各项实验室安全工作;

(四)长期重视实验室安全,发现重大安全隐患并及时报告或采取有效措施,所管理的实验室未出现过比较严重安全隐患的实验室工作人员;

(五)对学校实验室安全管理工作提出切实可行的重要合理化建议;对重大安全隐患或安全方面的疑难杂症提出有效的建议或整改措施;

(六)其他在实验室安全工作中做出突出贡献的人员。

第十一条 实验室安全工作先进实验室评选工作,由所在二级单位内部评比后,提交学校统一评选。评比内容主要包括环境管理、操作规范、制度建设、文化建设四个方面。对于有下列优异表现的实验室,可以参评实验室安全工作先进实验室:

(一)实验室环境整洁、门牌标识信息完整、安全卫生有人值守并有规范记录。

(二)实验室布局合理,用电用水安全、危险化学品使用安全、仪器设备使用安全等管理规范。

(三)实验室管理制度健全并落实执行。

(四)实验室有符合专业特色的安全培训活动,安全文化氛围浓厚。

第十二条 获得“实验室安全工作先进单位”称号的二级单位,由学校颁发荣誉证书,评选结果纳入二级单位年度考核指标加分项;获得“实验室安全工作先进个人”称号的教职工个人,由二级单位统筹安排奖励绩效、学校予以公布名单;获得“实验室安全工作先进实验室”称号的实验室,由学校颁发流动先进实验室门牌及用于实验室安全管理的专项奖励。

第十三条 鼓励各教学院在“实验室安全工作先进个人”和“实验室安全工作先进实验室”评定过程中,组织院级“实验室安全工作先进个人”和院级“先进实验室”的评定,作为校级评优工作的补充。

第十四条 在一个评优周期内,因未全面履职,或发生本细则中涉及的安全责任被追责的责任人和实验室,将自动取消“实验室安全工作先进个人”和“实验室安全工作先进实验室”的评比资格。

第三章  实验室安全工作责任追究

第十五条 实验室安全责任追究对象有:直接责任人、实验室负责人、学院负责人、主管职能部门负责人等。

第十六条 实验室安全责任追究种类有:

(一)书面检查

)通报批评

)实验室封停整改

第十七条 当出现下列或类似情况时,要求当事人或二级单位提交书面检查或承诺书:

(一)未经学校审批私自购买、使用、保存非管制类普通危险化学品,或未按要求存、使用管制类化学品;

(二)不积极配合上级机关和学校进行安全检查工作,或在实验室安全检查中发现安全隐患后,再次出现相同情况;

(三)二级单位实验室安全管理较为混乱,在人员配备、制度建设等方面存在较大缺陷;

(四)在开展涉及较大安全风险的科研项目和教学实验项目、实验室建设等事项前,未按照学校相关要求开展实验室安全风险评估;

(五)未严格执行实验室安全准入制,或未按要求组织安全培训;

(六)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学校和学院实验室安全管理规定进行危险操作,或指使、强令他人违规冒险进行危险性操作。

第十 当出现下列或类似情况时,对当事人或单位进行通报批评:

(一)未经学校审批和备案私自购买使用剧毒、易制毒、易制爆等管制类危险化学品,或违规丢弃、倾倒实验室危险废物;

(二)不服从或不配合学校职能部门日常安全检查、监督和管理,经上级机关或学校职能部门下发整改通知书两次以上不整改的;

(三)院系实验室安全管理混乱,责任不明确,在人员配备、制度建设等方面存在严重缺陷;

(四)发生造成财产损失或人身伤害的实验室安全事故后隐瞒不报,或不如实报告事故情况,或未及时将事故报告上级领导和有关职能部门;

(五)事故发生后,为隐瞒、掩饰事故原因,推卸责任,故意破坏伪造事故现场;

(六)其他因违反实验室安全规定给学校造成不良社会影响。

第十九条 当出现下列或类似情形时,对实验室进行封停整改:

(一)存在两次及以上违规丢弃、倾倒实验室危险废物的情况;

(二)存在两次及以上违规购买、租用、使用、储存危险化学品或特种设备的情况;

(三)实验室存在严重或多处安全风险与隐患;

(四)通报批评后,仍不重视实验室安全工作,问题没有得到及时解决;

(五)发生实验室安全责任事故。

第二十条 对于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学校和二级单位实验室安全管理规定,情节严重的,对当事人或单位进行校内处分。

第二十一条 本细则中给予书面检查、通报批评、关停实验室的责任追究方式,由贵阳学院实验室安全工作领导小组依据责任及情节轻重,直接作出处理决定。

第二十二条 本细则中给予校内处分的,按照相关制度执行。

第二十三条 对于个人或二级单位造成安全事故需要追究行政或刑事责任的,移送相应机关依法处理。

第二十四条 学校作出处理决定后,及时通知事故责任单位,事故处理结果由所在单位负责人及时通知事故责任人。若事故责任人对事故的认定与处理有不同意见,可在接到处理决定后5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学校提出申诉。申诉期间不影响责任追究的执行。

 

 

第四章  

第二十五条 本细则涉及处分时限的,从宣布处分之日起开始计算。

第二十六条 本细则未尽事项,按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学校其他相关规章制度执行。

第二十七条 本细则自发布之日起施行,由教学设备及实验管理中心负责解释。

附件:

1.贵阳学院实验室安全工作先进个人推荐表

2.贵阳学院实验室安全工作先进实验室推荐表

3.贵阳学院实验室安全工作先进实验室评分细则(参考)

 

 

 

 

 

附件1

贵阳学院实验室安全工作先进个人推荐表

姓名


证件号


职务/职称


所在实验室


主要事迹(可附页)

 

 

 

 

 

 

 

 

实验室负责人:      

单位意见

 

 

 

负责人:  单位盖章:      

校评审意见

 

 

 

负责人:  单位盖章:    

 

附件2

贵阳学院实验室安全工作先进实验室推荐表

 

实验室名称


房间号


所在单位


实验室负责人


主要成绩(体制、风貌、完成任务、科学管理、安全卫生等方面,可附页)

 

 

 

 

 

 

 

 

实验室负责人:      

单位意见

 

 

 

负责人:  单位盖章:      

校评审意见

 

 

 

负责人:  单位盖章:      

 

附件3

贵阳学院实验室安全工作先进实验室评分细则

检查项目

检查内容

评分说明

环境建设

30分)

安全卫生值日记录表及时登记。(3分)

缺少一项扣3/4

办公桌椅干净整洁,桌面、台面物品摆放整齐。(3分)

地面没有有灰尘、垃圾、痰迹,垃圾桶及时倾倒等。(3分)

门牌标识信息完整。(3分)

书架、文件柜内物品摆放整齐等。(3分)

没有大量个人物品、杂物、纸箱等。(3分)

电线、网线、电话线等布线整齐规范。(3分)

没有存放烧煮食物的电器、被褥、折叠床等。(3分)

没有堆积待报废的设备。(3分)

室内整体印象良好(如没有墙面张贴物脏乱、积灰、蜘蛛网等)。(3分)

操作规范

35分)

电源插口、插线板处没有杂物或易燃物堆放。(3分)

插线板固定,不存在串联,乱接乱拉、插线板置地、脱落等现象。(4分)

实验室分区布置合理,安全通道畅通(4分)

消防器材按标准配置,存放合适,使用方便消防门能正常开启。(3分)

实验室振动与噪音控制在标准范围内。(3分)

涉及危险源实验室检查项

有危险源标识,化学品有安全技术说明书与详细清单(3分)

危险化学品采购符合流程,实验室及实验项目建设符合安全评估流程(3分)

危险化学品有动态使用台账并及时、准确登记,气瓶使用台账及时、准确登记,定期检查(3分)

化学品有完整清晰标签,规范存储、分类存放,无使用饮料瓶存放试剂、样品现象。(3分)

实验室人员按照实验流程操作,并按照危险源类型做好相应防护措施。(3分)

化学废弃物处置规范。(3分)

制度建设

15分)

有实验室管理制度、实验室应急预案。(5分)

缺少一项扣5

有定期培训记录。(5分)

大型仪器设备的使用规程和操作手册。(5分)

文化建设

20分)

实验室有形成传统且有特色的安全培训活动。(5分)

存在一项加5

实验室安全文化氛围浓厚,该项可由实验室负责人向考评人员现场进行介绍并提供依据。(5分)

实验室的个性与亮点,如安全文化展示角、设置书架,置物架等。(5分)。

实验室内贴有实验室安全管理制度等展示板。(5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