规章制度

贵阳学院实验室突发事件处置应急预案(修订)

发布者:实验中心  时间:  浏览:2025-06-18 15:29:02

 


为进一步加强学校实验室安全管理,完善应急管理机制,迅速有效地处置和控制各类实验室突发事件,保护师生员工人身安全和实验室财产安全,维持校内正常教学科研秩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贵阳学院突发事件总体应急预案(修订)》(筑院发字〔202216号)、《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贵阳学院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规定》等法规制度,制定本预案。

本应急预案做为学校各类实验室安全事故的预防与应对工作的总原则和依据,校内各类实验室应根据自身特点制定相应具体的安全事故应急预案。

一、指导思想

按照安全第一,预防为主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保障在实验室内进行实验操作、危化药品管理等作业人员的安全,促进实验室各项工作顺利开展,防范安全事故的发生。对因实验室而引发的灾害性事故,要确保事故发生后,能有效地运用科学方法实施处置,切实控制事故影响范围,有效降低事故危害。

二、适用范围

本预案所指的实验室突发事件,主要包括实验室爆炸和火灾、危化品泄漏污染、中毒、触电、机械事故、化学灼伤事故等。

三、工作原则

预防为先,沉着应对;因事施策,区别对待;快速反应,妥善处置。

四、组织领导、工作机构与职责

(一)成立贵阳学院处置实验室突发事件领导小组,组成人员如下:

长:校党委书记、校长

副组长:校党委副书记、副校长

员:各部门、各教学院主要负责人

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校长办公室,校长办公室主任为主任,党委办公室主任、保卫处处长、实验中心主任为副主任。

(二)领导小组下设相关处置工作组

1. 信息联络组。由校长办公室牵头,宣传部、保卫处、学生处、团委、工会等部门配合。负责全面了解、掌握突发事件和事件处置的相关情况,及时向校领导小组及指挥部报告,并提出处置建议;负责与相关部门协调有关事宜;负责向校内通报情况及向上级主管机关报告;拟定对外报道的口径,协调管理有关新闻机构对突发事件的采访;严密掌握师生对事件的反映及动态。

2. 现场处置组。由实验中心牵头,保卫处、教务处、科技处、实验室所在教学院等相关单位配合。负责实验室突发事件的处置、人员抢救和疏散、现场警戒和秩序维护。

3. 后勤保障组。由后勤处牵头,相关部门配合,根据现场情况,按照指挥部要求,负责对水电进行控制,为现场处置提供必要的物资、车辆、通信、饮食等保障,积极开展现场救护等工作。

4. 安抚善后组。由党委办公室牵头,学生处、后勤处等相关部门配合。负责安置、疏散人员和受伤受害人员及家属的医疗、安抚,以及心理援助工作,做好饮食、住宿等后勤保障工作,恢复学校正常工作秩序和生活秩序。

5. 调查处理组。由校纪委、保卫处牵头,实验中心、实验室所在教学院等相关单位配合。负责查明事件基本情况和原因,追查有关责任人并提出处理意见,总结经验教训,提出改进措施。

五、事故分类

依据事故的危害程度、人员及财产损失、波及范围和影响大小等情况,以及事故险情的控制难度,事故分为类事故和类事故。具体分类标准为:

类事故:指势态非常复杂,对学校的安全稳定带来严重危害或威胁,已经或可能造成人员伤亡、重大财产损失,或校园周边生态环境破坏,需要学校主管部门和上级应急领导机构指导,地方政府有关部门和应急机构密切配合,整合社会应急救援力量才能应对的事故。如有人员伤亡、财产损失较大、危险化学品严重泄露或者遗失等事故。

类事故:指事态比较简单,仅在校园较小范围内对学校的安全造成危害或威胁,凭借学校的应急救援力量和资源就可以处置的事故。通常为无人员伤亡、财产损失较少、危险化学品轻微泄露或者遗失等事故。

六、报告内容及对象

(一)报告内容。实验室值班人员、安全员、操作员以及其他人员发现已经发生或可能发生的实验室安全事故信息和情况后,必须立即报告。内容包括:

1. 事故发生地点、时间;

2. 事故类型、实验室类型、人员被困和伤亡情况;

3. 已采取的措施

4. 报告人姓名、联系电话、所属部门或教学院。

(二)报告对象

1. 类事故:发生事故的部门或教学院应在5分钟内报110119(有人员伤亡须同时报120),同时报处置实验室突发事件领导小组办公室;领导小组根据事态发展情况,在10分钟内向上级部门汇报。

2. 类事故:发生事故的部门或教学院应在5分钟内电话报处置实验室突发事件领导小组办公室。

七、事故处置程序

(一)总流程

1. 现场教师、工作人员要立即组织并指挥学生疏散,远离事故现场。

2. 根据事故登记,立即报告相关机构和部门,请求指示或由处置实验室突发事件领导小组办公室派员赶赴现场指挥救援工作。

3. 接警后,各部门、各教学院要迅速按照预案分组及工作职责,开展工作,防止事故蔓延、扩大;应急救援期间,各部门、各教学院要确保信息互通、相互配合、不推诿、不扯皮、不拆台,力争将事故损失降到最低。

(二)依据事故性质和类型按照以下程序处理:

1. 实验室爆炸和火灾、危险化学品污染事故,要立即分别打电话119110120报警,并迅速组织力量和相关人员赶到现场,果断采取抢救人员、灭火抢险、划定控制区等措施。造成人员伤亡的,要立即把受伤人员护送医院抢救治疗。公安、消防人员赶到后,积极配合公安、消防人员进行救人抢险、现场保护、事故调查,并做好善后处理与恢复工作。

2. 中毒事故。事故发生后,要立即打开窗户通风,并将中毒者转移到安全区域,解开领口和腰带,使其呼吸通畅,严重的要立即报校医务室和120,就近送医治疗,不得延误。根据事故等级报告相应机构和部门。

3. 触电事故。事故发生后,要安全切断电源,让伤员远离电源。若来不及切断电源,可用绝缘物挑开电线。在未切断电源前,绝不能用手或身体其他部位直接接触触电者,也不能用金属或潮湿的物品挑开电线。根据事故等级报告相应机构和部门。

4. 机械事故。事故发生后,要安全切断电源,或采用科学方法使伤员不受到机械的二次伤害。根据事故等级报告相应机构和部门。

5. 化学灼伤事故。发生事故后,应使伤者迅速脱离致伤环境,脱去污染的衣物,保持安静,注意保暖;随即用大量流动清水冲洗沾染药品部位,冲洗后用苏打(针对酸性物质)或硼酸(针对碱性物质)进行中和。化学药品溅入眼内时,要立即使用大量清水或生理盐水冲洗。根据事故等级报告相应机构和部门。

附:相关部门电话

报告部门

办公室电话

校内110报警电话

85400297

校消防科电话

85402205,13885082894

学校医务室值班电话

852321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