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加强实验室规范化管理和适应学校本科教育教学审核评估工作需要,根据学校评建办公室工作安排 ,现就预评估专家组反馈问题和实验中心近期巡查巡防发现的实验室管理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反馈各专业学院,请督促相关实验室对标落实整改和规范管理工作。
一、存在的问题
(一)环境管理问题
1.个别实验室环境卫生欠佳,存在物品摆放杂乱、设备积尘、实验废弃物处理不及时等现象;
2.部分实验室门牌标识不规范、不统一,影响实验室辨识度。
(二)运行记录问题
1.部分实验室运行记录、开放记录缺失或记录不完整;
2.特殊设备使用登记不完善;
3.仪器设备维修维护记录缺失或记录不规范
(三)管理制度规范问题
1.部分实验室管理制度不健全、内容陈旧或未按规定上墙;
2.精密仪器、大型设备的操作规程未张贴或张贴不规范;
3.未建立完整的耗材领用台账和闭环管理制度。
二、整治工作要求
请各实验室对照上述问题,本着"有则改之,无则加勉"的原则开展自查自纠工作:
(一)环境整治
1.彻底清洁实验环境,确保实验台面、设备、地面等干净整洁;
2.规范物品摆放,做到实验用品、耗材等分类存放;
3.妥善处理实验废弃物,做好分类收集;
4.统一门牌标识。
(二)规范运行记录管理
1.完善实验室运行记录和管理日志;
2.建立规范的实验开放记录;
3.做好仪器设备使用登记;
4.规范建立教学实验仪器设备维修维护记录(含实验室名称、设备名称、故障情况、维修时间、维修人员、维修结果等信息)。
(三)规范管理制度建设
1.全面梳理现有实验室管理制度,及时更新完善其中已过时或不适用的内容;
2.完善并上墙张贴各项实验室管理制度;
3.在相应设备旁张贴规范的操作规程和注意事项;
4.建立完整的耗材领用台账,实现闭环管理;
(四)育人氛围营造
1.优化实验室文化环境布置;
2.设立安全警示栏和成果展示区;
3.张贴实验操作规范和优秀实验成果等。
三、工作进度安排
1.自查自纠阶段:2025年7月1日-8月22日
2.检查验收阶段:2025年8月25日-9月5日
四、工作要求
1.请各专业学院高度重视此次实验室专项整治工作,落实具体负责人和工作要求;
2.在整改过程中遇到的困难或问题,请及时与实验中心实验室管理科联系。
特此通知。
教学设备及实验管理中心
2025年7月2日
(联系人:陆丹,联系电话:189851334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