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25年新学期实验室安全检查相关通知
实验中心安全科〔2025〕001号
各教学院、部:
2025年2月21日学生将正式进校开学,根据校领导新学期工作安排要求,为确保我校2025年春季开学实验室安全、平稳、有序,现将有关实验室安全检查事项通知如下:
各二级学院自行开展新学期实验室安全检查(2月21--25日):
1.根据各二级学院实验室专业特点,对实验室专业设备、危化药品、大型特种设备进行专项检查,确保相关设施设备正确存放,确保相关设备能正常运行;
2.各实验室按照“四防”要求进行检查,加强各实验室防火、防盗、防毒、防水安全隐患排查及整治,确保相关消防应急设施设备齐全及能正常使用;
3.各二级学院于2025年2月25日前完成学院管辖所有实验室卫生清洁工作,检查水电线路确保安全运行;
4.实验室安全检查过程中发现安全隐患,必须立整立改;发现重大安全隐患,请立即上报实验中心实验室技术安全科协助整改;有安全隐患的实验室必须报备实验中心后方可开放使用。
5.本次实验室安全检查覆盖所有二级学院管辖实验室,按照“先检查、再使用”的原则。
6.实验室安全自查过程工作要求:登录《实验室安全管理系统》完成系统在线检查等级,严格按照各实验室分级分类管理要求进行检查。
二、实验中心检查、督促(2月26-28日):
1.按照相关要求,实验中心代表学校对全校实验室进行安全检查、督促工作;
2.实验中心代表学校对实验室安全进行督促过程,必须认真排查实际情况,解决实际问题和困难,逐项建立问题清单,逐项制定解决方案。
特此通知。
教学设备及实验管理中心
2025年2月21日